根據本會捐助章程第二條,本會以「兼顧當代及後世福祉,推廣及發展自然保育,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」為目的,並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下列業務:
一、維護生物多樣性,保育石虎暨其棲地環境
二、辦理石虎棲地守護與自然教育等公民參與行動
三、為促進生物多樣性,從事自然復育及物種保育等行動
四、從事農業經營行銷與農業用地管理等之研究與推展
五、推動自然資源永續利用、友善環境耕作、生態農業及再生農業等之試驗、研究與推廣
六、推廣與發展自然信託,並促進相關法規制度的完備
第一屆董事與監察人